基金管理人,崇明等你来!
崇明农业科创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公告
为加快建设崇明农业现代化,坚持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贯穿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聚焦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充分放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现代农业建设中,根据《崇明农业科创基金管理办法》(沪崇农发[2024]115号),由上海穗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权责对等、防范风险”原则,面向市场公开遴选崇明农业科创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崇明农业科创基金重点投向符合崇明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种源农业、设施农业、生物农业,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农业产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基金管理人开展合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金管理人申请要求
1.基金管理人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4)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事项。
2.基金管理人团队
(1)基金管理人至少有4名具有资格的从业人员,专职员工不少于5人,管理团队至少有2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成员之间有1年以上合作经历;
(2)管理团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成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投资业绩
(1)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
(2)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成功投资案例指有材料证明项目已上市;
(3)基金管理人提供在管及已清算基金的历史业绩情况,以及所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和区域产业贡献情况。
4.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以及投后赋能机制。
5.行业与社会评价
(1)优先考虑与政府引导基金、央企/国企背景LP有良好合作业绩的基金管理人;
(2)优先考虑有计划向崇明区导入总部型产业项目的基金管理人;
(3)优先考虑具有创投行业协会平台资源整合组织能力的基金管理人。
(二)拟申请基金要求
1.基金管理人按要求参与子基金募资,募资比例不低于80%,为即将设立的子基金募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或意向书、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
2.基金管理人应承诺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不低于母基金总出资额的1%。
三、遴选程序
1.流程安排
遴选过程按照“公开征集→方案申报→立项评审→尽职调查→专家评审→选定公告”的流程实施。
2.申报文件
请申报的基金管理人单位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准备申报文件,按照要求依序编制,分别列出目录、文字说明并附有关证明。
申报材料须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两份,根据公告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并明确指定联系人一名;电子材料一份(以U盘存储)应包含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文档),以及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文档)。申报的基金管理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3.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为本公告公示之日,管理人遴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4.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报送至上海穗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A座402室,邮编:202162,联系邮箱:tiancheng.cai@shzhd.com;联系电话:021-59470081)
四、其他说明
1.中选基金管理人,需承诺根据崇明农业科创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有关法律条款,落实基金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工作要求,纳入崇明农业科创基金考核评价体系,接受上海穗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综合管理要求。
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崇明农业科创基金拟合作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
3.上海穗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上海穗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辑:陆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