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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2022年新建旅游饭店评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崇明旅游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6

  为提升我区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根据《关于促进崇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区文化和旅游局材料审核和专家现场检查,现将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电话:021-59610126

  附件:崇明区旅游饭店评定结果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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