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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

信息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25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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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中心组7月24日下午举行扩大学习会,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封利强教授作题为《新修订〈监察法〉与〈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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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监察法》最直接最重要的配套法规。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监察法》及《条例》同步施行,对于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封利强教授从概述、背景意义、原则亮点、主要内容、具体路径等五个方面,对《监察法》及《条例》作了解读。报告紧贴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条理清晰、内容翔实、深入浅出,既是专业的法律辅导,也是深刻的警示教育。

会议指出,要整体把握《监察法》及《条例》的实践要求,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论述,有机联系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坚持新旧对比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要忠实履行《监察法》及《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对标新法新规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权力运行内控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治权之权管得严之又严,确保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强调,全区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不断强化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顺监察职能运行机制,统筹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努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持续为崇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记者:郭杨如熠;摄影:吴雄

编辑:焦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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