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河清岸绿生态环境——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日前,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红,副主任范洪耀、王菁、张建英、龚思聪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晓霞,副区长张秩通,区人民法院院长谢闻波,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潘春伟,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与会人员围绕水环境监管、河湖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区本级决算。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案。
薛红指出,区政府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守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在本区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希望各承办单位继续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推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就做好下半年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会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的改革部署,推动新时代崇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