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 15:36:27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总体情况
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7日,《崇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崇明交通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页面浏览量共计252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245次,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
二、意见征集与采纳情况
(一)关于景区配建停车场(库)特征分析方面
主要意见:建议将“名”修改为“明”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总体来看,崇明旅游景点在工作日、周末能够满足游客停车需求,仅在极端高峰日部分景点存在停车缺口。
(二)关于近期发展目标方面
主要意见:建议将“事”修改为“适”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全区规模适宜、绿色低碳的停车设施系统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