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崇明区内陆禁渔期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养护本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崇明区内陆禁渔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禁渔时间
2023年2月16日12时至2023年5月16日12时。
02 禁渔范围
崇明辖区内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
03 禁止类型
禁渔期间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04 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05 监督举报电话
渔政:59621692;公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