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集中学习 | 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推进党内法规学习走深走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9月中旬起,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五次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围绕学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五个主题进行集中交流研讨。
9月19日,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新村乡二楼南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1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及有关文件,明确党的根本宗旨和行动指南,规范党员行为,增强党性修养,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集中学习环节,由班子相关领导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领读和导读。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海燕,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潘青松,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万荣,副乡长陈迪,副乡长陈建娥,乡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王文英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9月30日,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新村乡二楼南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2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的组织法规相关条例及有关文件,确保党组织有序运行,提高组织凝聚力,为党的事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集中学习环节,由班子相关领导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领读和导读。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海燕,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潘青松,乡党委委员朱佳莹,副乡长陈建娥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10月12日,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新村乡二楼南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3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的领导法规相关条例及有关文件,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提升领导能力,保障党对各项事业的正确领导。
集中学习环节,由班子相关领导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领读和导读。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施军捷,乡党委副书记丁忠逵,乡党委副书记蒋存耀,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万荣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10月27日,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南门经济小区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4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相关条例及有关文件,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集中学习环节,由班子相关领导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领读和导读。
乡党委书记王慧健,副乡长邢裕东,乡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王文英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11月8日,新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南门经济小区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5次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的自身建设法规相关条例及有关文件,促进党的自我完善,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
集中学习环节,由班子相关领导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领读和导读。
乡人大主席陈建国,乡党委委员卫黎,副乡长陈迪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乡党委书记王慧健强调:一是持续深化党内法规集中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党内法规集中学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从理论源头吃透精髓要义。二是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三是要巩固强化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和履职尽责有机结合起来,修订完善《新村乡制度汇编》,抓好执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助力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