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中兴镇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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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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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7-18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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