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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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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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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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鹏: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文书补正通知书》(编号:沪(崇)府文补通字〔2024〕第1号,附后)。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文书补正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文书补正通知书》(沪(崇)府文补通字〔2024〕第1号)

  联系人:李洪来        联系电话:694437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广福路20号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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