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40000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中委〔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机关党政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方案>的批复》(崇委编〔2024〕31号),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丹凤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施春波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信访办公室主任,不再兼任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能荣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中兴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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