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30003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3〕49号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上海汤商大葱专业合作社和上海万禾果蔬专业合作社符合申报2023年地布地膜回收补贴资金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地布地膜回收数量进行统计,经核实、公示、汇总,最终确定我镇地布地膜回收补贴数量。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镇蔬菜合作社地膜回收数量合计4710公斤,补贴资金合计28260元(其中区级25434元,镇级2826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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