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3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落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乡镇审核,2023年度我镇申请单位共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主体申报奖补资金金额为3987200元(叁佰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