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镇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贴费资金补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30001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3〕25号

  • 成文日期:

    2023-05-23

  • 发布日期:

    2023-05-23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落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农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资金补贴,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2023年度我镇申请单位共9家,其中龙头企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农业主体申报贷款贴息资金为3745232.74元(叁佰柒拾肆万伍仟贰佰叁拾贰元柒角肆分)。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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