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200037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2〕59号
成文日期:
2022-11-24
发布日期:
2022-11-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促进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本镇消防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李永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朱宇栋 党委副书记(政法)
顾雪昌 党委委员、副镇长(经济)
宋海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沈 俭 副镇长(农业)
黄汝娟 副镇长(行政)
吴 蒙 副镇长(市政)
成 员:张凌燕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玉婷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沈 健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宋 陈 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张道甫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丹凤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忻小国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 醇 农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宋 亮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何 囡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邵 磊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峰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陆 华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茅冬生 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
曹能荣 司法所所长
沈利平 农技中心主任
张 亮 水务所所长
俞双婷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秦征宇 汲浜派出所所长
中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朱宇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办,由朱宇栋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名(忻小国),专职辅助消防工作人员2名(陈杰、沈飞)。
今后,中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人员自然替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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