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2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2〕38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中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完成。
本工程根据《关于中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7〕376号文),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5374.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91.05万元,其他费用2042.74万元,前期费用38.34万元,预备费29.5万元,五年运营养护费2072.98万元。本工程根据《关于崇明区中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8〕165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5355.37 万元,其中工程费21115.28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265.44万元),独立费1859.27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38.34万元,预备费269.50万元, 5年运行养护费2072.98万元。经审计后,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2871.20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13.3496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265.2480万元),独立费用1757.8596万元。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原《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中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沪崇中府〔2022〕24号)文件同时废除。
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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