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20000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日期:
2022-07-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为了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崇明区水务局关于崇明区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7〕184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721.56万元,其中工程费3282.30万元,独立费390.53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30.42万元,预备费18.31万元。经审价后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566.8050万元,其中工程费3202.2124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39.7335万元),独立费 348.3706万元,青苗等前期费16.224万元,本工程未动用预备费,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现将《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财务监理总结报告》、《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远程监控)结算审核报告》、《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电力外线)结算审核报告》、《中兴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检测)结算审核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