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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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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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的要求,中兴镇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法治建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中兴镇深刻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辖区内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等薄弱环节,同时尽量挖掘辖区内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亮点,取长补弱,精准聚焦发力,实现重点突破,努力打造基层法治建设示范样板。

二、基本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顾全局

一是增强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严格制定学习方案,明确为学习形式和要点,切实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党员干部标榜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培训,评比先锋模范,进一步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现已开展3次党心组学法活动。

 是健全体制机构。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新调整法治建设委员会,并于7月成功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扩大)。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政法书记同时担任,委员会成员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保证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准确。

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同”推进,并将法治建设成效、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通过抓好党委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培训等方式,扎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扎实抓细节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项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今年以来,我镇通过在崇明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上海市城管执法综合指挥监督平台共依法公开各类执法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法。不断更进执法方式。推进完善非现场执法,比如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保证行政执法人员100%取得执法资格证,制定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和法治审核能力水平。

是加强依法履职,接受全面监督坚持科学依法决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议事和决策程序。每年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机制,接受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常态化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适时暗访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

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2021年以来信息公开共10件,其中已答复9件,尚未到答复日期1件,内容包括消黑除劣专项资金的使用、陈海公路建设的程序、景观大道的补偿标准、宅基地登记确权等方面,各信息公开答复都能依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答复。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保证辖区内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合理、规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2021年至今政府失信行为是0。

)深化普法教育,构建法治新格局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兴法长廊”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宣传、普法宣传与居民生活有机融合,把法律精神、法律知识、法律理念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植根于群众心中,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群众学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组织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会上学法。2021年以来,中心组分别学习了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对象丰富,包括青少年、机关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群众等在内的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兴镇根据《崇明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结合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业务、职能,明确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对象等内容,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定期组织执法单位联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早市,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进行精准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公法平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中兴镇实际需求,推动原有的公法服务平台建设与叶脉工程、党群服务点、睦邻点、妇女微家、为老服务中心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做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零距离”迈进。村居顾问助力,增强法律服务专业性。推动“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规范化开展,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分片轮值、点位轮值等特色工作机制,引导村居顾问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效能。7月份以来,已开展1场村居“两人”培训,20余场法律咨询活动。

三凝聚基层法治治理合力。司法所队伍专业能力提升,法律职业资格通过比例为2/3,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是服务和保障镇中兴工作的重要力量。坚持“三治”融合,认真贯彻落实村(居)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村规民约规范化、有效性,健全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有效开展“两人”培养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有机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开展“三调联动”,加强访调对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个人调解品牌,结合镇、村(居)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士,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稳固力。

二、问题不足及其原因

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即使有组织学习活动,也缺乏必要的系统性致使机关干部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信心,可能导致机关干部在遇到压力等特殊情况下,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性不强,法治沦为人治。

(二)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低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早市、讲座、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同时宣传形式单一,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造成效果不佳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基层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离严格执法的需要有一定的差距。执法人员职业意识不强常常忽略职业道德的教育导致执法工作不能善始善终,遇到问题绕着走,相互责怪相互推诿的现象有可能会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健全学法制度,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学法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提高专职法治人员和专业法律人员的配比,推动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问题依法解决。加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日常评价和任期考核,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注重发挥前置保障功能,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和质量。

()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一是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法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品牌。以微信公众号、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为核心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有效拓展群众学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规范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实施三项制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行政执法意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经常性开展执法工作检查监督,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公信力、执行力和优质服务能力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对执法依据、权限、程序进行法律审查,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更换、申请、注销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协调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及抽查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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