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在乡镇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为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各项重要职能,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十四五期间,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中兴镇司法所特制定本建设计划。
一、组织建设
司法所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牵头抓总,成立镇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深化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司法所加入镇重点项目专项工作组。
二、队伍建设
中兴镇司法所共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政法专项工作编制人员3人,文职人员1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1人,专职人民调解员1人,按照责任目标的要求,将目标落实到人,明确各自职责,有序推进各条线工作。
三、制度建设
一是所务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所务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水平;二是业务制度。制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规程、社区矫正规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程、依法治理工作规程、法律援助工作规程等,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制度落实。将相关制度上墙公示,确保有效落实,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硬件设施建设
2015年5月,司法所在崇明区司法局、中兴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根据市局相关要求及标准,开工新建办公用房,新址占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60平方米,建成后于2016年3月投入使用。工作区域包括调解室、宣告室、档案室、会议室、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设有急救医药设备、便民箱、电子显示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监控设备、宣传角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功能区域划分明确有序,“三区”(引导区、等候区、窗口区)配置齐全。同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首先是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条线工作人员17名,形成集人民调解、信访接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各项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集约化、规范新法律服务平台;其次,在村居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法律援助“一村一点”,13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点;最后,成立5家以何其荣法律服务工作点为代表的公法点位。
五、十四五期间司法所建设的需求和意见建议
加强资金扶持和区局与乡镇协调工作,保障立体化普法阵地建设顺利推进,使普法工作常态化、有效化整合普法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