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在区级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镇2021年1至11月实现税收6.2亿元,完成基础目标的118%。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我镇经济小区拟在上海市区增设招商窗口,以更好地享受市区经济辐射、扩大税源,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
经研究,增设鸿博宣伟公关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我镇在上海市区的招商窗口。镇经济小区拟与鸿博宣伟公关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达成如下意向:一是鸿博宣伟公关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引进的企业享受崇明区财政扶持政策。二是鸿博宣伟公关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引进的全部企业,若累计年度实现崇明本级年度贡献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则中兴镇经济小区予以鸿博宣伟公关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崇明本级年度贡献14%的招商服务费,招商服务费由镇财政拨付。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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