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59号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镇根据《关于本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的通知》精神和区相关会议部署,于11月4日至9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全面排查,现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的问题清单、另案处理项目清单,以及乱占耕地建房清单等,对已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对历年来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所有农业大棚和看护房开展拉网式排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经本轮“回头看”核查,未发现“大棚房”问题回潮,未发生追责问责情况。
我镇将进一步明确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设立农业农村办、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检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要求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动态掌握农业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镇工作专班。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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