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中委〔2021〕140号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灵洁同志兼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
黄汝娟同志兼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书记,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中兴村第五网格支部委员会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