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01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中兴镇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本镇及时组织力量,对全镇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行政范围内进行水稻种植的种植户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要求各村进行分户造册,以村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并在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7日期间全部公示。公示地点在各村委公示栏或村民小组醒目的地方,公示期为11天,并将公示内容进行拍照存档。镇农业部门根据各村上报的补贴资料与公示栏公示内容进行逐一核查。现经本镇汇总核实,2021年中兴镇水稻种植面积为6416.255亩,其中机插秧面积4217.62亩,机直播面积2105.915亩,特申请水稻种植补贴资金1270418.49元,机插秧补贴337409.6元,机直播补贴63177.45元。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2021年水稻生产补贴镇级汇总表(表1)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