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中兴镇东兴社区服务社(筹):
你单位提出:关于组建“上海崇明中兴镇东兴社区服务社”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崇明中兴镇东兴社区服务社”,业务范围为:林业、绿化养护,垃圾分类、运输,河道保洁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请及时办理“上海崇明中兴镇东兴社区服务社”的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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