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2018年中兴镇红星大公河河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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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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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160202000105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0〕94号

  • 成文日期:

    2020-12-28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崇明区2018年中兴镇红星大公河河道整治工程根据沪水务〔2018760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中兴镇红星大公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立项并实施,项目法人为上海广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工程总投资为2018年7月26日上海市水务局以沪水务〔2018760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692.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7.73万元,独立费用286.82万元,预备费114.73万元,建设用地费283.29万元。资金渠道:建设用地费用由区筹措解决,其余费用由市给予补贴。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2607.95米,开挖土方11021.17立方米,新建护岸5275.42米,桥梁2座,箱涵1座,防汛通道5054.66平方米,种植绿化37662.03平方米(陆域绿化13745.87 平方米、斜坡绿化12863.25平方米、水生植物11052.91平方米)等。

工程于2019年1月22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0年11月25日完成工程结算审价报告,2020年12月25日通过工程档案专项验收,2020年12月工程完成竣工决算报告。

崇明区2018年中兴镇红星大公河河道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批复和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合格,建设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投资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工程档案资料已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提请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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