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上海市崇明县国强建材商店涉嫌环境污染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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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1602020000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20〕1号

  • 成文日期:

    2020-01-06

  • 发布日期:

    2020-01-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

位于中兴镇北七滧(北沿公路641号)的上海市崇明县国强建材商店,长期租用贵单位资产进行作业,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地较为杂乱,地面有切割产生的粉尘,切割废水直排入河道,切割底泥置于河道旁,现场未配备相应环保设施,且作业时存在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特将此情况函告贵单位,请督促该个体户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整改。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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