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020190015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19〕84号
成文日期:
2019-10-17
发布日期:
2019-10-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关于促进崇明绿色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沪崇农发〔2017〕145号)和《上海市崇明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沪崇府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对经区级论证审批,新增流转面积达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农业项目(生态林等公益性项目除外),给予所在乡镇每亩300元的一次性奖补,全镇共有1个村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业项目地块。
爱国村7、8、11、12、19组组流转土地面积共137.595亩,其中承包地134.435亩,自2019年9月30日起流转给上海永来果蔬专业合作社。区财政一次性奖补资金为每亩300元,共计40330.5元。
以上1个村共计申请土地流转一次性奖补资金为40330.5元。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1、土地规范流转补贴申报表
2、土地规范流转补贴申报明细表(按流转合同)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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