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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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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丹同志任中兴镇人大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忻小国同志任中兴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斌同志任中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雯俊同志任中兴镇党群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健同志任中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委员会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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