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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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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7-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何囡同志任中兴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莉同志任中兴镇财政所副所长(全面负责),试用期一年;
施鹏同志任中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雄同志任中兴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曹益民同志任中兴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德飞同志任中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中兴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委员会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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