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020190009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7-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民黄先生反映中兴镇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臭气扰民的问题,经调查,6月份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进行相应设备改造,增加了一套底泥处理设备,在设备安装和调试的过程中,因人员进出频繁,密闭门无法关严,导致了部分气味的外溢,有向外散发现象。现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密闭门已恢复正常状态,无气味外溢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一是抓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操作人员培训,提升操作人员营运设备的水平,确保环保设备的常态化、规范化地运转。二是强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我们将加强督促力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的有序管理。三是密切关注动态,做到防患未然。此外,我们将密切关注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营运动态,对可能产生废气的设备、现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遏制,及时消除,为周边居民营造一个生态、清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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