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崇明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3-2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160201900022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19〕20号

  • 成文日期:

    2019-03-26

  • 发布日期:

    2019-03-29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崇明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沪崇安委会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四类清单”抓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点,完善工作台账,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一方平安。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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