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SY0024799160201900011

  • 主题分类:

    国防-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中府〔2019〕9号

  • 成文日期:

    2019-02-22

  • 发布日期:

    2019-02-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征兵办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镇2019年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镇兵役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2旬至312日。38日前,村(居)、各单位完成自查,312日前镇完成普查,3旬迎接检查。

二、检查方法和内容

全镇兵役执法检查按照村(居)、各单位自查、镇普查和迎接区抽查的方法组织实施。村(居)重点检查本区域内中等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区分在职员工数在300人以上和职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两种)用人数量分布及其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其毕业班男性学生、适龄员工及户籍在本区域的适龄青年的底数、兵役状况及分布情况。村(居)对区域内高等、中等学校自查率达到100%、用人单位自查率不低于90%。区征兵办重点检查本镇以及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准备工作(222日前)

1、研究制订实施计划,明确步骤内容和方法。

2、准备相关资料。

3、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

(二)单位自查、镇普查(312日前完成)

1、开展宣传发动。下发相关资料,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兵役法律、法规,并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

2、组织用人单位自查。指导本区域内中等学校、用人单位的承办人员阅读《本市范围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兵役义务告知书》,并按要求填报和反馈《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表》)。《自查报告表》必须由填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形成用人单位名册。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汇总掌握本区域中等学校和实地经营用人单位名称、性质、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形成《用人单位和高等、中等学校名册》。

4、汇总中等学校和用人单位情况。汇总统计本区域内中等学校和用人单位《自查报告表》反馈情况,汇总统计《直属局(公司)及规模以上企业适龄男性员工兵役状况统计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适龄男性学生兵役状况统计表》及《自查报告表》发放、回收率。

5、深入中等学校和用人单位检查。兵役执法检查组将按规定程序,有针对性地到区域内中等学校或用人单位实地检查。对检查情况当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情况。实地检查的主要内容:(1)开展兵役执法自查情况;(2)适龄公民持有兵役证情况;(3)适龄公民、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承办人员对兵役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4)查验兵役证制度落实情况;(5)执行兵役法规情况。

6、梳理总结并整理工作资料。做好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填报工作,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档案。

(三)区抽查(330

区征兵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组,主要采用座谈询问、阅看资料的方法,普遍检查乡镇依法规范开展兵役工作的情况,适当抽查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情况。

(四)市组织抽查(430日前

市征兵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组,检查区征兵办依法规范开展兵役工作的情况,抽查乡镇和学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情况分别就有关检查项目进行评分,检查结果将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把兵役执法检查作为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兵役行为以及各级兵役部门工作行为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专人承办,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兵役执法检查。

(二)要注重自查效果。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开展自查,根据情况填写《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提供《用人单位名册》,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为镇下一阶段征集高素质兵员做好准备。

(三)要确保及时上报。

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兵役执法数据填报工作,填报资料要数据准确、内容齐全,《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于36日之前完成上报。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92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