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16020141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崇明县中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1-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现将调整后的机关内设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印发给你们,在搞好人员分工的基础上,认真完善各自的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 法。
附:崇明县中兴镇党政机关内设科室及事业单位职能
中共崇明县中兴镇委员会
崇明县中兴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
崇明县中兴镇党政机关内设科室及事业单位职能
一、党政机关
1、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本镇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实施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推进本镇信息化工作,并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督查管理;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文秘、会务、档案、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协调化解信访矛盾。
2、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培训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管理;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和协调指导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创建等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负责社区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新经济、非公经济、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章程,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推进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全镇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绿化政策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本镇水利建设和防汛抗台工作;负责本镇各类经济组织的政策指导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镇与经济发展和生态岛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依法编制并执行镇财政预算、决算计划;负责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经济与社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监督工作。
4、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实施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人口与发展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本镇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全镇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推进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全镇文化事业建设与管理;负责推进全镇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5、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平安建设”和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负责社区调解防范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稳定队伍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实施辖区内的法制宣传、法律教育、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人民调解、青少年保护等司法行政工作,依法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负责外来人口综合管理;负责镇辖区内“610”工作。处置社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排查掌握全镇面上信访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制订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救助审核和各项民政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项目管理,促进非农就业工作;负责社区内组织建设、指导居委会筹建并协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负责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督工作。
7、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宣传、贯彻执行《土地法》、《规划法》、《环境保护法》,依法实施村镇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和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办乡镇大联动和辖区内的拆违止违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违法违章用地案件的处理和用地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市政市容、村容整治的督查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
1、财政所
主要职责:根据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要求,定期收集并及时提供编制、执行、调整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相关资料;负责预算内、外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业务;负责本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统计、审计、会计事务管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指导工作。
2、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站、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等事务工作;负责乡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服务和政策、业务指导;做好村级财务分村记账、存档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镇集体资产登记、租赁出让、清资清账、费用收缴、保值增值等各项管理工作和集体资产经营活动指导;承担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承担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社会救助所、党员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本镇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助老助残、儿童福利、双拥优抚等社会保障事务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就业援助、来沪人员就业、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纠纷调处等社区劳动就业服务;组织并推进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工作,按期收缴、依法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定期进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和合作医疗报销审核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救助资金、物品发放,负责救助信息、资料管理及其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搞好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等社区住房保障服务;负责党员转接等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两新”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工作。
4、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范围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图书设施使用、维护与管理;组织实施日常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做好各项重大文体活动服务工作;负责组团演出、交流,组织参加县镇级比赛展示;服务党委政府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负责本镇相关宣传、报导、转播和自办节目及广播、电子屏显示宣传;积极协调做好本镇扫黄打非工作及文化市场管理,对本镇文物、景点保护工作;负责本乡镇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遗产—“崇明扁担戏”工作。
5、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指导和监督,做好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查,以及农民建房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初审和批后管理;协助市、县规划土地局做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农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受理、初审;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负责基本农田标志牌管理及编制土地整理复垦计划;负责辖区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处理征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办理来信来访,做好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牵头保障性住房申请核查工作和系统公房管理工作;做好农村道路、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大联动工作中违法建筑的甄别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和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6、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镇范围内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搞好集镇市场市容及公共秩序管理,配合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负责管理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负责乡镇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协助县有关部门搞好县管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服务;依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加强网格化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的考核、督查、管理和业务培训指导;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管理监察工作;负责大联动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拆违止违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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