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4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规环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白新公路西侧人行道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新海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要整治内容为:人行道混凝土路面376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376平方米、金属栏杆12米等。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