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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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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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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海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在全镇形成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3年我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基础
一是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全镇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2023年法治建设委员会(扩大)会议暨法治建设示范镇创建推进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重点推动“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开展全镇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广泛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二)规范程序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实效
一是持续推动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开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制度。二是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注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1件,落实免罚清单案件5件,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案件1件。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政府层级监督与人大监督、党内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定期更新崇明区政府官方网站新海镇页面、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阳光政务平台的信息。
(三)强化普法宣传,凸显法治文化底蕴
一是稳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全方位推动普法宣传。结合国际禁毒日、反家暴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以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教育,积极营造法治社会良好氛围。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协调各执法部门通过法治早市、法治夜市、讲座竞赛等活动,进居民区、进学校、进企业,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向群众集中宣传,全年开展讲座12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依托红栎法治楼道、法治广场以及各个法治驿站,弘扬法治文化,有效拓展群众学法的广度和深度,在全镇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四)完善公法体系,畅通法治惠民渠道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以五心法治驿站、香樟园法治驿站、闪闪红星法治驿站为重要载体,突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将法治融入服务全过程;二是法治惠民服务全面发力,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选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实到基层治理队伍。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建设,为社区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三是全面落实法治观察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积极提出建议意见。今年以来,新海镇香樟园议事坛法治观察点观察员提出《关于意定监护监督的法治建议》《清理网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建议》《空置房屋委托集中管理的法治保障机制的建议》。
(五)有效化解矛盾,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三所联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司法所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化解、高效化解。二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建立“访调帮控”协调机制,制定《新海镇“访调帮控”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完善相关服务规章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效能,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区域联动,畅通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联合新村乡、海永镇、启隆镇开展崇启海三地四镇“调解一体化”学习交流活动。畅通三地四镇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加强互联互通、分工合作。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是法治宣传方法欠缺,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宣传效果一般;二是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规范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参照《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要求,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自查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文明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三)加强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开展镇、居两级干部法治培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相关重要法律法规。
(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推进“三所联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将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这“三条线”合力拧成“一股绳”,深入推进机制运行,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加强区域联动,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持续依托毗邻党建平台,畅通工作联络渠道,不断完善落实“三地四镇”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
(五)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容。针对基层工作实际,结合法宣热点,充分利用短视频、短动画等形式开展内容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点阵集群”体系作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等阵地有机融合,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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