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20001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日期:
2022-08-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新海镇于2016年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于2017-2019年成功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
一直以来,在区爱卫会的精心指导和支持帮助下,在全镇上下积极作为和共同努力下,我镇持续巩固创卫组织网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探索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狠抓短板聚焦重点攻克难点,结合河湖长制、林长制、路长制、环长制“四长”协同机制、生活垃圾分类、生态人居环境整治、“五美社区”创建及农污项目运维管理等工作,切实强化了基础建设和综合治理,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了城镇品质和居民素质。
根据全国爱卫会2021年下发的《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镇充实调整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三位分管行政、经济、市政的副镇长、武装部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新海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经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我镇的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做到了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健康促进方法丰富,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优良,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可控,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有力,社区和连队卫生管理卓有成效。现各项指标均已达标,特向上级爱卫会申请对我镇国家卫生镇工作进行复审。
特此申请,恳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