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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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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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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新海镇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10月,根据区财政预算要求,我镇2021年年初安排预算2801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2.88万元(包括转移支付99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转移支付)。
在实际执行中,区财政根据中央和市级财政补贴情况,下达转移支付通知,我镇同步增加预算,2021年累计调增转移支付3039.50万元,转移支付主要是农水工程项目和民政方面等的相关补贴。
2021年10月,根据区财政的意见,我镇预算总额(不含上级转移支付)不变,但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具体明细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1年财政预算实际调增人员经费200万元,调增专项经费335.07万元,调减企业扶持资金535.07万元。
综上,2021年我镇总预算为31052.38万元,其中转移支付4052.38万元。
(一)新海镇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
新海镇2021年决算总收入315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7%,比上年决算增加4179.64万元,增幅15.2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比上年决算增加4436.68万元,增幅16.74%,主要是增加了财政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收入11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50%,2020年决算无基金项目。
3.其他收入482.30万元,其他收入主要为上级条线下拨工作经费。
(二)新海镇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
新海镇2021年决算总支出3147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8%,比上年决算(27354.99万元)增长4124.78万元,增幅15.08%。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5%,比上年决算(2381.98万元)增加6.87%。
2.教育支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9%,比上年决算(13.5万元)减少37.78%。
3.科学技术支出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比上年决算(36.50万元)减少75.78%。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比上年决算(521.95万元)增加48.4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4%,比上年决算(2785.99万元)增加61.98%。
6.卫生健康支出4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比上年决算(410.40万元)增长0.59%。
7.节能环保支出59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比上年决算(4333.12万元)增长36.62%。
8.城乡社区支出548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比上年决算(7222.37万元)减少24.02%。
9.农林水支出220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09%,比上年决算(314.95万元)增加600.93%,主要是增加了水利工程项目转移支付。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即企业扶持资金和招商工作经费)支出874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比上年决算(8686.55万元)增长0.72%。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万元,年初未预算,2020年也无此类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69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比上年决算(647.67万元)减少6.86%。
13.其他支出115.70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8.50%,2020年无基金项目。
二、2022年上半年新海镇预算执行情况
我镇年初财政预算29500万元,根据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区财政2022年-2026年每年定额拨付我镇8358万元,其他支出需我镇自行创收。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镇共收到区财政下拨经费15752.50万元。其中:上年度财力清算14000万元,预拨本年度经费11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区财政下拨经费平时都记在与上级往来中,待年底再根据区财政的通知转财政收入。
上半年,我镇招商税收总额11323.61万元,其中纳入我镇结算的税收收入3325.90万元(含财政对企业的扶持和招商工作经费)。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镇财政资金预算执行247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507.63万元,实际执行11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0%。用于机关人员、公用经费797.06万元,机关专项经费52.35万元,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公用经费252.25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经费96.90万元。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9万元,实际执行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用于社区实践指导站工作奖励。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34万元,实际执行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用于科普宣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15万元,实际执行4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用于文化活动中心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192.62万元,实际执行396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用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经费226.31万元,受理中心信息化专项经费9.8万元,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292.3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补贴25.23万元,养老院亏损补贴32万元(全年预算数),帮困及慰问款专项经费11.76万元,中央三保支出500万元,新海社工专项经费1020.26万元(全年预算数),社区事务管理站专项经费1442.53万元(全年预算数),居委会专项经费58.45万元,残疾人阳光基地补助144.30万元,优抚等转移支付204.8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24.93万元,实际执行45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3%,用于防疫专项经费317.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5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8.71万元,事业办其他专项支出18.56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4275.31万元,实际执行387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用于市容环境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180.53万元,绿化公司亏损补贴818.35万元,物业公司亏损补贴714.48万元,新海菜场补贴288万元,新海生态组织专项经费1872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2771.79万元,实际执行40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1%。用于土地减量化资金3333.50万元,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公用支出93.38万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266.06万元,生活垃圾减量专项资金69.06万元,公灯公厕费用28.35万元,创建工作专项经费20.78万元,综合为老服务支出45.96万元,资产公司专项经费60万元,文明居住积分专项经费49.08万元,实事工程53.79万元,长征产业发展控详规调整专项经费24万元,安全生产与消防专项经费0.25万元,新海廊道养护专项经费1.72万元,河道市场化养护镇级配套专项资金1.29万元。
9.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514.4万元,实际执行186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80%,用于农技中心人员、公用经费51.04万元,水务所人员、公用经费73.09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等转移支付1673.47万元,生活污水日常维护专项经费42.60万元,下水管网维护专项经费20.90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即企业扶持资金和招商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3761.28万元,实际执行894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1%,用于2021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招商工作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794.04万元,实际执行38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4%,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公积金支出。
12.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6万元,用于2021年度示范睦邻点补贴。
三、新海镇2022年预算调整
我镇年初预算29500万元,受新冠疫情和崇明区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双重影响,我镇今年预算调整因素较多,调整幅度较大。
2022年我镇预算总额建议为4894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4.60万元,公用经费515.93万元,部门专项经费8748.36万元,事权资金592.97万元,实事工程867万元,招商经费26610.05万元,转移支付7016.58万元。
具体如下:
(一)预算内结构调整
1.根据中央专项补贴调整预算
今年四月份,为缓解新冠疫情对我镇的影响,区财政转中央专项补贴650万元,其中150万元为防疫专项经费,增加我镇的财政补助,500万元为“三保”专项补贴,只作预算内部结构调整。
按要求,我镇调增转移支付650万元,调减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生态组织、社工、社区事务管理站年初预算500万元,实际调增150万元。
2.根据新一轮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预算
根据新一轮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我镇应承担事权资金592.97万元,主要包括民生保障领域(低保和老年综合津贴等)和其他社会事业领域(市场监督所和司法所经费)的事权资金。
根据财政局的指导意见,预算作预算内结构调整,我镇调增事权资金592.97万元,调减企业扶持资金592.97万元。
3.其他调整
因工程配套资金和第三方养护经费增加,调增专项经费300万元,因居民区楼组长补贴增加,调增居委会经费6万元;调减企业扶持资金306万元。
(二)预算调增
1.根据区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调整预算
根据崇明区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所属光明米业经济园区招商引税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其收支纳入我镇预算。
经预测,2022年光明米业经济园区需招商支出16500万元,我镇调增企业扶持资金16500万元。
2.根据区财政转移支付发文调增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有中央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市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三种,2021年开始纳入乡镇预算。
上半年,我镇已收到转移支付5566.58万元(不含中央转移支付650万元),其中:结转上年度未使用的转移支付1119.32万元,土地减量化3333.5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1113.76万元。预计下半年转移支付800万元,全年调增转移支付6366.58万元(不含中央转移支付650万元)。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增防疫专项经费
受新一轮新冠疫情影响,我镇疫情防控费用大幅增加,上半年实际已经发生424.73万元(含党费户、物业公司和绿化公司的防疫支出),年初预算(100万元)严重不足,因此,调增防疫专项经费500万元。调整后,防疫专项经费总预算750万元(含中央专项资金150万元)
(三)预算调减
根据《关于压减 2022 年区级支出预算的通知》,我镇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近期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年初预算30%,压减专项支出年初预算20%,共压减预算4071.09万元。
1.公用经费调减139.37万元。其中公务费调减116.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调减22.40万元。
2.专项经费(不含防疫经费)调减3931.72万元。其中部门专项经费调减746.46万元,实事工程调减433万元,招商工作经费调减552万元,企业扶持资金调减2200.26万元。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我镇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财政决算编制,2022年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同时根据新海镇实际编制了2022年预算调整。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执行各项决议,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发展经济,拓展增收渠道,优化支出结构,保证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为生态美丽幸福新海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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