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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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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党委研究决定:
陆建军同志兼任新海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城乡综合管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主任,新海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绿化委员会主任,新海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新海镇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质量强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新海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新海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新海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新海镇依法普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新海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新海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新海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新海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新海镇区域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新海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新海镇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第一副组长,新海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
王家章同志不再兼任上述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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