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0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的请示
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2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2-01-06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精神,我镇2020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202.3亩,按照市、区对水稻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企业补贴50元/亩的标准,其中市级补贴40元/亩,区级补贴3元/亩,镇级配套7元/亩,共计补贴10115.0元,其中市区级补贴8698.90元。本镇严格按照面积汇总、初审、公示的程序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确认202.3亩面积符合补贴要求,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此申请水稻机械化还田作业市区级补贴总计8698.90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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