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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
(2021-2022年)
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崇明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崇委办〔2021〕40号)精神,结合《崇明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及本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市容市貌提升、美丽田园营造、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水环境治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促进我镇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和居民素质整体提升。
二、实施范围
全镇5个居民区、农场公司所属区域。
三、主要目标
从2021年起,用两年时间,持续推进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到2022年底,全镇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美丽新海建设水平。一是实施优化提升。深入开展文明居住(经营)积分管理工作,持续提高参与率和积分质量。加强联动,全面清理整治“一枝黄花”。二是持续巩固拾遗补缺。持续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继续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加强薄弱点位综合整治,积极参与最美庭院评选。三是持续推进林地养护。加强公益林、廊道等林地的日常养护,有序推进道路两侧景观提升,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观赏价值和社会服务功能,建设多彩可及的绿色空间。
(二)提升美丽田园建设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推广应用缓释肥等新型肥料,绿色食品认证生产面积占比稳定在90%以上。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二是提升农业废弃物全覆盖利用水平。完善提升农业废弃物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具有崇明特色的多元化利用模式,持续提升农作物秸秆收集转运处理能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有序开展农药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处置,农药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8%,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对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粪污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三是打造优美农田环境。重点围绕农田沟渠、田间地头、田间道路等整治盲点,开展新一轮农业生产垃圾清理整治。
(三)提升垃圾治理水平。一是深化垃圾规范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方面的资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相关领域收运、处置、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持100%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创建达标,完成“两网融合”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湿垃圾实现镇域范围内集中处置。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加强出水水质监测和现场检查,强化设施长效运维工作监管,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维,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五)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深化水环境整治。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水环境整治。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实施“拆涵建桥、改小并大、清淤通河”,推进镇级河道生态治理。二是加强水系岸线治理。开展镇级河道提升性养护工作,采取清淤整坡、生态护坡等方式,提高生态护岸比例。三是强化河道长效管理。开展河道环境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河道第三方养护考核。
(六)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以优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导向,加大示范镇和示范路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深化体制改革和美丽农村路试点工作,结合路长制度推进实施,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崇明特色的生态农村公路。二是加强小区道路管养。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全面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方案,全年开展“回头看”督查,督查结果与考核挂钩。指导基层依法修订制定居规民约,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加大财政对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投入力度,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发挥居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的重要作用,完善治理积分制方案,建立与积分相挂钩的激励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企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镇乡村振兴办负责牵头抓总、农场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推进。
(二)明确任务清单。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总体要求,聚焦镇容镇貌提升、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水环境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科学合理制定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三)实施挂图作战。落实“挂图作战”实施机制,对照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形成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实施月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施目标管理。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介及时发布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信息,宣传优秀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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