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加强怡心养老院运行管理,促进养老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结合本镇2021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占百分制的50%)、经济指标(占百分制的15%)、基础工作(占百分制的35%)、重要责任工作(扣分项)及单项奖励(加分项)等五个部分。
二、考核形式
考核注重日常考核,以平时掌握为主,年终考核为辅。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年底汇总平均分;经济指标由镇财政所年初核定、年终考核;基础工作、重要责任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单项奖励加分参照镇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意见。考核结果由镇党群办负责汇总。
三、考核实施意见
1、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镇财政所负责经济指标考核;镇纪委负责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机关条线、职能部门负责基础工作及重要责任工作考核。
2、计分原则。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可以加分、减分,但综合加分不超过7.5分;对基础工作及重要责任工作的考核,只减分、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