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4-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1〕144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 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 2020 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财资〔2021〕1 号)、《关于编报 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崇财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报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 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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