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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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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吴慧琳同志任新海镇党群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海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宇同志任新海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海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瑞华同志任新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海镇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维嫣同志任新海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新海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春会同志任新海镇信访办公室主任兼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晁唯伟同志任新海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海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施敏燕同志任新海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海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治良同志任新海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海镇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健同志任新海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新海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站长职务;
倪维春同志任新海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七级),免去其新海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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