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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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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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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无毒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基层无毒创建工作,保障和促进我镇无毒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如何督查“无毒创建”工作,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居委、成员单位的“无毒创建”日常考核工作由镇禁毒办“无毒创建”工作督导小组负责。同时,由镇禁毒办设立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居委、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如发现创建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干扰督查工作的,有问题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督查时间和频率
1、每年进行检查督导,实行双月、季度、年度督查机制;季度督查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年度督查分为6月中下旬的上半年督查和12月中下旬的年终督查,同时做好半年和年终汇总,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督查主体
为切实加强“无毒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无毒创建”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茅振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家章、镇党委副书记(政法)范杰、镇稳定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无毒创建等相关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项目
1、“无毒村居”“禁毒示范单位”将无毒创建工作作为居委会、成员单位管理和无毒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基础台账和创建工作。
2、居委会、成员单位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防毒、禁毒的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把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居委会、成员单位管理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3、创建“无毒村居”、“禁毒示范单位”,整合社区、单位资源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将各项禁毒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排查摸底,彻底摸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作相应的记录。
4、居委会、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的查处工作。
5、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保稳控工作。(全国两会、花博会、6.26国际禁毒日、中秋国庆、进博会、禁毒防艾周)
6、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有关资料,充分利用“一墙一窗”、横幅、宣传板报、电子屏幕、早市设摊、讲座等各种载体,丰富社区居民、单位员工精神生活,教育全员远离毒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深入。
7、居委和成员单位要配合乡镇、派出所做好打击吸毒、贩毒等毒品犯罪工作,杜绝新增复吸人员的发生。
8、定期召开禁毒工作会议,布置传达禁毒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无贩毒、无制毒、无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无涉毒物品流失滥用等。
四、督查要求
1、居委和成员单位做好日常、重要时间节点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同时禁毒宣传工作和禁种铲毒等工作要好相关台账。
2、居委和成员单位做好无毒创建自查工作,对禁毒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整改。
3、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做好排摸工作,了解其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本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密切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要从禁毒工作全局出发,主动开展工作,增强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全镇禁毒工作“一盘棋”理念,坚持打整体仗、联手仗,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强化情报线索传递,为创建行动提供一个稳定的平台。
通过经常性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问题、短板的居委、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维护好新海辖区的稳定,从而夯实我镇创建“无毒乡镇”打下坚实基础。
最大限度遏制毒品来源、遏制吸毒人员滋生、遏制毒品社会危害,不断提升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最终实现“无种毒、无制毒、无贩毒、无吸毒”目标。
对通过考评验收的村居、单位,由区禁毒委命名为“无毒村居”、“禁毒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对符合创建考评标准的分别授予三星、四星、五星奖牌,如连续被评为未达标的直接摘牌,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直至期限整改,对无毒创建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新海镇禁毒办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