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海镇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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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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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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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新冠疫情下的严峻挑战,全镇众志成城,围绕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海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顺利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20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6500万元,根据区调整预算会议精神,我镇财政预算在总额不变化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结构微调,我镇调减人员经费236万元,调增专项经费80万元(防疫经费),调增实事工程款243万元,调减企业扶持资金87万元。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我镇共12家财政预算单位,其中机关单位1家,参公事业单位1家,一般事业单位9家,财政全额保障的企业1家(即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根据区财政意见,为保证财政预算与信息公开及部门决算报表一致,从2021年开始,该单位不再作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其全部支出纳入专项经费管理,财政保障方式不变),2020年新海镇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明细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937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8.41万元,公用经费434.5万元,专项经费4104.50万元(其中定额补贴800万元,营改增补贴收入848万元,社会工作者专项经费932.50万元,生态岗位组织专项经费1524万元)。

   2、镇级财力17122.59万元,其中,当年镇招商财力16902.69万元,土地减量化资金219.90万元。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我镇财政总预算26500万元,实际执行26328.71万元,结余171.29万元,预算执行率99.35%。根据上级财政以支定收的账务处理意见,2020年新海镇各预算单位各个指标的未执行数,统一调整到企业扶持资金。调整后,预算执行数与年度预算数完全一致。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4%。其中,机关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下同)1155.83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105.77万元,党建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73.78万元,维稳专项经费71万元,党建专项经费90万元,人大专项经费25万元,工会工作专项经费29万元,防汛防台专项经费10万元,质量兴区经费10万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专项经费15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20万元,武装部专项经费9万元,万元新村党建服务点升级改造经费30万元。

   2、教育支出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儿童节、教师节及暑期活动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3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科普宣传经费1.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3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206.96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273.8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304.37万元,帮困及双拥经费120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100万元,社区工作者人员费用932.50万元,养老院补贴40万元,机关事业人员(含管理站)养老保险金476.68万元,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167.65万元,低保等事权资金480万元,为老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费80万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跃进分中心)工程款30万元(镇财力承担部分),受理中心信息化改造经费15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9%。其中,医疗保险经费248.40万元,计划生育经费6万元,动物防疫经费16万元,食品安全和爱卫支出(含新冠防疫经费)14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432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其中,市容所人员、公用支出287.59万元,一枝黄花整治经费15万元,生态岗位组织补贴款1584万元,菜场第三方服务费及管理费187万元,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50万元,支付节能环保型企业扶持资金2202.18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1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其中,城管中队人员、公用支出118.53万元,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830.35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160.37万元,网格化管理中心人员、公用支出108万元,联动工作经费209.65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经费25万元,创建工作专项经费200万元,垃圾分类专项经费330万元,生源物业和绿化公司补贴1364万元,居民区绿化改造经费150万元,公灯公厕专项经费50万元,拆违及房屋承重结构检测经费60万元,廊道养护经费275万元,实事工程款2964万元,文明居住积分经费350万元,河长制专项管理经费20万元。

   9、农林水支出2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其中,农技中心人员、公用支出73.06万元,水务所人员、公用支出95.28万元,河道管理专项经费125万元。

   1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868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其中,支付企业扶持资金6492.80万元,经济小区及招商平台的招商工作经费2193.75万元。

   11、住房公积金支出6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3%。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及上海新海社区事务管理站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新的财政政策要求,2020年我镇财政项目资金全部进行了绩效申报,共涉及到12个项目,总金额21037.94万元;对人民政府本部日常运行经费、2020年新海镇网格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等五个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跟踪,涉及金额8277万元,其中2020年新海镇网格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纳入市专家评审项目,该项目共跟踪19个指标,其中在预算匹配性和采购规范性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

   根据区财政要求,我镇对2019年的全部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价,其中帮困专项经费和文广专项经费被纳入市专家评审项目,评审结果,均为优秀。

二、2021年财政预算

   2017年崇明区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以来,我镇财政就相对紧张,但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量入为出,顺利完成了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

   (一)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预计

   根据区财政预算会议精神,中央、市级、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全部纳入乡镇预算,我镇安排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28012.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1012.88万元,全部收入明细如下:

   1、上级补助9787.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3.10万元,公用经费457万元(增加了5个机关编制),专项经费3987万元(其中定额补贴800万元,营改增补贴收入848万元,社会工作者专项经费927万元,生态岗位组织专项经费1412万元)。

   2、镇级财力17212.9万元,均为镇招商财力,其中区财政直接拨付的企业扶持资金约7941.59万元纳入镇级财力。

   3、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19.18万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3项专项补贴款。

   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578.08万元,包括“水利建设专项补助”等6项市级专项补贴款。

   5、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395.62万元,包括“社保自助服务系统维护专项补助”等25项专项补贴款。

   6、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万元,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款。

   (二)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预计

   2021年,我镇安排财政支出28012.88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9.12 万元,占预算的7.46%。其中,机关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下同)1568.34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114.54万元,党建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74.59万元,维稳专项经费55万元,司法专项经费34万元,党建专项经费110万元,人大专项经费25万元,工会工作经费29万元,防汛防台专项经费10万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经费18.5万元,武装部专项经费9万元,机关办公设备购置39.15万元,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万元,其中人大代表选举、履职专项补助(闭会期间活动经费)0.75万元,人大代表选举、履职专项补助(区人大代表履职经费)1.25万元。

   2、教育支出12万元,占预算的0.04%。主要用于六一儿童节、教师节及暑期活动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预算的0.03%,均为科普宣传教育。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7.89万元,占预算的2.85%。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236.79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277万元,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功能提升工程款180万元,长征电视站装修款100万元,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4.10万元,均为社区体育健身团队专项补助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5.21 万元,占预算的10.98%。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309.54万元,帮困、双拥及云南结对款120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及选举经费150万元,社区工作者人员费用927万元,养老院补贴40万元,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金440.22万元,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219.09万元,低保等事权资金480万元,为老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费及日常经费110万元,受理中心信息化项目运行经费22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转移支付1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32.31万元,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10.0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47.89万元,占预算的1.24%。其中,医疗保险经费214.02万元,计划生育经费10万元,动物防疫经费16万元,爱卫经费81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转移支付4.18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14.63万元,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8.06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679.88万元,占预算的20.28%。其中,市容所人员、公用支出271.34万元,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60万元,菜场第三方服务费267万元,生源物业、绿化公司补贴1500.4万元,长征美丽街区绿化养护经费85万元,生态岗位组织专项经费1496万元,节能环保型企业扶持款20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0.14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95.21万元,占预算的19.62%。其中,城管中队人员、公用支出127.57万元,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1507.08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167.02万元,网格化管理中心人员、公用支出118.54万元,联动工作经费260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经费25万元,公灯公厕专项经费50万元,拆违及房屋承重结构检测经费100万元,创建工作专项经费200万元,垃圾分类处置经费300万元,文明居住积分奖励经费250万元,河长制专项管理经费20万元,实事工程237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097.79万元,占预算的3.92%。其中,农技中心人员、公用支出79.62万元,水务所人员、公用支出102.76万元,河道管理专项经费121万元,生活污水日常维护经费42万元,污水管网维护及配套资金5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531万元,区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171.41万元。

   1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8701.59万元,占预算的31.06%,其中,支付企业扶持资金5941.59万元,经济小区及招商平台的招商工作经费2760万元。

   11、住房公积金支出688.30万元,占预算的2.46%,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支出。

   12、其他支出20万元,占预算的0.07%,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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