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20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0〕40号
成文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海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你办报来的《关于实施新海菜场活禽宰杀点及面店等房屋修缮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新海镇新海农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要整治内容为:现浇透水彩色水泥混凝土约650平方米、新做铁艺大门24平方米、过道重铺混凝土16立方米、新做钢结构车棚27平方米、活禽宰杀点贴面砖97平方米、面店架设钢梁吊顶和铝合金隔断等。
三、项目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
所需费用从小型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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