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20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0〕15号
成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4-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住宅小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结合新海镇实际,计划在区域内长乐一村、长乐二村等2个售后公房住宅小区内实施“生态美丽家园”改造,并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长乐一村、长乐二村售后公房住宅小区内。
二、改造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小区总建筑面积7231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外墙涂料32444平方米,修复窗框2118个、坡屋面300平方米、扶手1040平方米,楼道粉刷7500平方米,座椅298个,非机动车修缮1326平方米,道路改造17650平方米、维修2000平方米,绿化改造22000平方米,新、改建围墙2198.85平方米以及架空线入地、景观小品等。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