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20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3-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文件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上海绿品果蔬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上海明珠湖生猪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经审核汇总,我镇专业合作社累计申请贷款贴息157.168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累计申请贷款贴息52.81万元(具体见附件)。两项补贴合计209.978万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