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90018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9〕74号
成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19-10-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2014〕43号)和《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崇明县第“十三五”安全社区建设规划>的通知》(崇安监管〔2016〕16号)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2011年3月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镇通过伤害数据调查分析和安全促进项目实施等扎实开展了创建工作。鉴于我镇每年投入到安全体验馆的运行维护费用较多,为减轻我镇安全体验馆的运行维护经费压力,特向贵局申请补贴创建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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