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90017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9〕65号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现将《新海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新海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国“七十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根据区安委会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沪崇安委办〔2019〕23号)要求,新海镇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稳妥处置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领域突发事件,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为建国“七十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镇成立“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党委书记 茅振华
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家章
副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 范 杰
镇党委委员 陈 斌
副镇长 叶红城
副镇长 承金明
副镇长 张 倩
组 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由经济办、安监所负责。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范围与分工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涵盖以下行业领域。
1.工贸领域。(责任部门:镇经济办、派出所、安监所、各企业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工作。
2.建筑施工领域。(责任部门:镇规保办、规建所)
3.特种设备领域。(责任部门:镇经济办、市场所、安监所)
4.消防安全领域。(责任部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
5.防汛防台领域。(责任部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
6.城乡运行领域。(责任部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包括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高空坠物、燃气等专项治理工作。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供水、供气、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设施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潮汛暴雨持续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等工作情况。
四、实施步骤
2019年8月至10月,本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部署阶段(8月下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至10月底)
1.开展行业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深入做好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组织联合检查。镇安委办将在国庆前夕组织各部门以及崇明农场有限公司对本镇各领域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针对较大安全隐患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3.开展企业自查自纠。镇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迎接督查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区安委办将牵头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日常检查以及台账记录工作,以备区督查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单位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执行到位,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深入一线督查,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措施不得力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吸取以往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打防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改善和提升城乡安全管理状况。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上升为制度,提升安全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严”字当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