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海镇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6-06 00:00

  • 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90004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9〕48号

  • 成文日期:

    2019-05-30

  • 发布日期:

    2019-06-06

镇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现将《新海镇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新海镇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大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居民安全素质,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推进本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崇明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崇安委办〔2019〕14号)精神,新海镇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活动主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安全技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守住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崇明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内容
  按照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开展主题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活动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镇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面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工作;镇各企业负责人要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生产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镇各相关部门根据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积极开展普及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常识等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展示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找漏洞、出实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通过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标语、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知识、深入理解并掌握岗位安全技能,遵守相应安全规程。要强化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企业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网络答题竞赛,以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职工等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充分利用“新海镇公共安全体验馆”,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标语、公益广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常识。
  (五)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企业要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针对防台防汛中的安全生产工作、高温炎热季节等事故防范开展演练。镇事业办要督促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学生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
  (六)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消防体验馆”组织从业人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深入人心,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各居委会加强与群众互动,发动群众查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预防治本、社会共治、提高居民安全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景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居住小区、医院、养老机构、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环境保护、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全过程,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总结提升,优化形成特色。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成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请各单位于6月份每周三将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报送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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